牛仔服什麼時候問世
⑴ 牛仔服是誰發明的
牛仔服
牛仔服(cowboy's clothes〕
原為美國人在開發西部、黃金熱時期所穿著的一種用帆布製作的上衣。後通過影視宣傳及名人效應,發展成為日常生活穿用的服裝。1970 年代曾風靡全世界,現已成為全球性的定型服裝。其面料多用堅固呢製作,款式已發展到牛仔茄克、牛仔褲、牛仔襯衫、牛仔背心、牛仔馬甲裙、牛仔童裝等各種款式。牛仔服以其堅固耐用、休閑粗獷等特點深受各國人民喜愛,雖然它的整體風格相對模式化,但其細部造型及裝飾則伴隨著流行時裝的周期與節奏,不斷演繹和變化。
其實,牛仔褲雖然產生於美國,但並不是牛仔們的最先發明,也不是牛仔最典型的服裝。當年牛仔的形象是:頭戴墨西哥式寬邊高頂帽-—牛仔帽,身穿短緊身、口袋多、緊束袖的牛仔衣;頸圍鮮艷的大方巾;足蹬長筒皮靴——牛仔靴。而今日流傳最廣的是牛仔褲。
牛仔曾被譽為當年西進運動中的「馬背英雄」。他們是一群勇敢、耐勞、機敏、富有開拓精神的勞動者。為了勞動的需要,牛仔服使應運而生。它的最大特點是堅固、多用。牛仔帽白天可以遮烈日風雨,休息時可以折起來當枕頭,渴了還可以捲起來舀水狂飲:牛仔衣穿上方便利落,口袋可裝很多東西;高統靴不伯泥濘載道。
是為了長途跋涉和勞動的方便。
最有特色和用途最多的是牛仔的印花大方巾。今天牛仔們雖已放棄佩帶大方巾的習慣,但不久前大方巾還是他們形影不離的必需品。印花大方巾是在單一的底色上印著一些色彩鮮艷的小圖案,最常見的底色是紅色,也有藍色和黑色。大方巾的材料分棉布和絲綢兩種。絲綢的更為牛仔所喜愛。
對牛仔來說,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實在太廣泛了。他們清晨去水塘邊洗臉可用來擦臉;套馬時可用來當馬的蒙眼布;為小牛烙標記時可用來拴小牛的雙腿;入夏可以遮擋陽光;冬季可以防止凍傷;騎馬奔跑時,可以用來遮住口鼻,遮擋塵土;飲水時,可以把大方巾蓋在水面上,隔而飲之,起過濾作用。牛仔們還把大方巾用作接杯盤的毛巾、互相聯絡的信號以及受傷時的綳帶。他們習慣於每到一個水塘總要把大方巾洗干凈,然後拿在手中或頂在頭上,騎馬走著,讓風吹乾。遇到天氣炎熱.他們還把濕方巾圍在帽子下解暑。
早期得克薩斯州南部布臘索斯河邊的愛爾蘭人認為,大方巾還能幫助人們找到淹死的牛仔。他們把方巾丟入牛仔淹死的河裡,認為方巾沉下去的地方就是屍體所在的地方。許多牛仔死後,臉上都蓋著一塊干凈的大方巾。長眠在西部的曠野中。難怪有人把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稱為西部牧區的旗幟。
牛仔褲是19世紀50年代開始在美國西部出現的,它最初並不是牛仔的褲子,而是為淘金工人發明的服裝。
19世紀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美國掀起了淘金熱。一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布商也來到了舊金山。不久,他聽說淘金工穿的棉布褲極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斯特勞斯靈機一動,用隨身攜帶的厚實的帆布裁製出低腰、直褲腿、窄臀圍的新式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由於這種褲子堅固耐用,穿上顯得精幹利索,博得牛仔們的喜愛,很快就在他們中間流行起來,從此便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斯特勞斯也就此發家,於1871年申請專利,並成立了「利維.斯特勞斯公司」,目前它已成為國際性公司,銷售網遍布世界各地。
⑵ 牛仔服的起源
牛仔褲
牛仔褲的由來 牛仔褲,英文名為「Jeans」,最早記載於1567年,是對來自義大利港口城市那亞(Genoa)祥的商船水手所穿的褲子的稱謂,捷即「或「Genoese」Genes」。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Jeans」這個響當當的名字才被利維公司正式採用 ,在這之前人們把它稱之為「齊腰工裝褲」(Waist High Over all)、「褲子」(Pantaloons)。
說起牛仔褲,人們自然會想起1849年美國那次淘金潮,當時第一批踏上美國大陸的移民,他們可以說是一窮二白,他們不得不拚命的工作。強烈的勞動使得衣服極易磨損,特別是在1849年礦工們一窩蜂湧進加利福尼亞州,形成了當時著名的淘金潮。由於衣料非常容易破損,人們迫切希望有一種耐穿的衣服在這種背景下,堅實、耐用的牛仔褲應運而生。利維 斯特勞斯(Levi Strauss)被公認為是牛仔褲的發明者。 1850年,他所創立的利維公司(Levi`s)生產的501牛仔褲就是世人所知的牛仔褲的鼻祖了。30年代中期 ,在美國中西部農業地帶幾乎人人都穿的牛仔褲第一次被帶到密西西比河以東的繁華都市,從此牛仔褲開始步入流行服裝的行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當局把牛仔褲指定為美軍的制服,大批的牛仔褲隨盟軍深入歐洲腹地。戰後士兵返回美國,大量積存牛仔褲在當地限量發售由於這種褲子美觀、實用、耐穿,又價格便宜,所以在當地大受歡迎。於是歐洲本地的工作服製造商紛紛爭相仿效美國的原裝貨色,從而使牛仔褲在歐洲各地普及、流行開來。美國好萊塢的影視娛樂業對帶動牛仔褲的國際流行風潮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50年代期間的著名電影如《無端的反抗》、《天倫夢覺》等,片中的主角都穿著舒適、大方的牛仔褲,在那些大牌明星引導潮流的影響下,牛仔褲在當時成為一種時尚的標志。
在人們的印象中,經典的牛仔褲應該是這樣的:靛藍色、純棉斜紋布、臀部緊身、中低腰短襠設計、褲腿略小、拷鈕 、緝明線、貼袋、釘標牌等裝飾。 然而,最早的牛仔褲並不是就跟我們所想像中的那樣。牛仔褲的鼻祖--利維公司,它所推出的501牛仔褲可以說是牛仔褲的經典之作。 下面我們就以它的發展過程來回溯一下牛仔褲從誕生到經典的變遷:
1855年--最早的牛仔褲只有一個後袋,並且沒有約克。
1872年--始創用金屬鉚釘加固牛仔褲受力部位。
1873年--牛仔褲由灰色改為靛藍色。後袋飾以橙色的雙拱式線跡。
1886年--把後腰標牌的圖案由小矮人改為兩匹馬。
1890年--加上一個表袋與後約克。
1905年--加上第二個後袋,至此牛仔褲有五個口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1922年--在褲腰增設腰帶襻。
1937年--後袋的鉚釘被藏在裡面。
1941年--取消了牛仔褲前開襟下部的鉚釘。 二戰期間去掉了後腰蝴蝶結及表袋鉚釘,而後袋的雙拱式線跡則由印製的相似圖形來代替。一枚月桂樹葉代替了拷鈕上的標志「L.S.&Co.S.F.Cal.」。
1947年--拱式線跡重新出現。
1950年--為隨應時尚潮流,褲管裁成更瘦身的式樣。
1955年--開始生產裝有拉鏈的501牛仔褲。
1959年--開發出經過預縮處理的牛仔褲。
1966年--後口袋角處以條棒形短線跡代替鉚釘固定。
1971年--紅色標牌由祥「LEVI`S」改為捷「Levi`s」。
1983年--由於織機技術的改進,使得門幅增寬,紅褲邊消失。 進入90年代,科技的高速發展使得製作牛仔褲的工藝大大提高,加上時間的積累令牛仔褲獲得了今天的完善結構。
⑶ 牛仔褲的起源與發展
牛仔的起源與發展:
牛仔褲起源於1567年義大利熱那亞港水手穿的一種粗帆布製作的褲子,在1849年開始的美國西部的淘金潮中,由於強烈的勞動使衣服極易磨損,工人們就穿著一種產於義大利熱那亞的帆布製作的工裝褲,叫genoese.
這種穿著顯得精悍、粗獷、有精神的礦工工裝逐漸在美國西部被普遍接受,並流行起來,成為大眾的新裝,尤其受到美國西部放牧青年的喜愛,後來就獲得了一個新的名字------牛仔褲(jeans)。
雖然1850年利維公司生產的501工裝褲被世人公認為牛仔褲的鼻祖,但1873年5月20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向利維.斯特勞斯頒發其申請的工裝褲的專利(第一次使用金屬鈕扣和第一次使用金屬鉚釘加固牛仔褲受力部位),才被認為是牛仔褲誕生的標志。
最早的牛仔褲面料是帆布,顏色是棕色,沒有表袋,沒有腰帶袢(耳仔),只有一個後袋,沒有使用拉鏈,其誕生後經歷了漫長的完善和發展的過程:1855年利維.斯特勞斯用從法國進口的藍色粗斜紋棉布取代原用的棕色帆布,奠定了現代牛仔褲的基本面料和色調,1890年開始使用表袋,1905年開始使用第二個後袋,至此,五袋款牛仔褲才固定下來並沿用至今。
二十世紀30年代中期,在美國中西部農業地區幾乎人人都穿的牛仔褲被帶到密西西比河以東的繁華都市,從此牛仔褲開始步入流行服裝的行列。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當局把牛仔服指定為美軍的制服,大批的牛仔服隨盟軍深入歐洲腹地,從而使牛仔服在歐洲各地普及並流行開來。
50年代初牛仔服藉助好萊塢巨星加里.庫伯在《西部牛仔》中成為美國英雄的象徵;馬龍.白蘭度在《野性騎手》和詹姆斯.迪恩在《無端的反抗》中塑造的叛逆形象;瑪麗蓮.夢露在《不合時宜的人》和簡.芳達在《閃電騎士》中展現的年輕,性感,充滿活力的形象等為牛仔褲賦予了年輕性感,自由平等,粗獷灑脫,叛逆自我等內涵,把牛仔褲的野性文化彰顯到極致,成為一種時尚的標志,掀起了牛仔服的國際流行風潮。
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牛仔裝開始進入上流社會,名門貴族都競相穿起了牛仔裝:英國的安娜公主、埃及的法赫皇後、摩洛哥國王哈桑二世和約旦國王海珊以及法國前總統蓬皮杜等都喜歡穿牛仔裝,美國前總統卡特甚至還穿著牛仔裝參加總統競選!從此,出身卑賤的牛仔裝便一躍而身價百倍,久盛不衰!
中華文化向來以典雅,文明著稱,「雅文化」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和深厚的現實底蘊,牛仔裝傳入中國以後,被融入了中國的雅文化,形成了琳琅滿目,風格各異的牛仔服飾,最大限度的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並深受喜愛!
盡管對牛仔褲的需求量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開始下降,卻因為設計師的品牌牛仔褲進入市場而有短時間的增長。世界各地受歡迎的時裝設計師開始在市場上銷售自己設計風格的牛仔褲,而且定價極為昂貴。生產商堅持不懈地尋找使牛仔褲的需求保持在高位的方法。他們細心分析購買趨勢,設計出柔軟的丁尼面料,以適合所有人——從嬰兒到老人的需求。
⑷ 有誰知道牛仔的歷史解說解說
說起牛仔褲,人們自然會想起1849年美國那次淘金潮,當時第一批踏上美國大陸的移民,他們可以說是一窮二白,他們不得不拚命的工作。強烈的勞動使得衣服極易磨損,特別是在1849年礦工們一窩蜂湧進加利福尼亞州,形成了當時著名的淘金潮。由於衣料非常容易破損,人們迫切希望有一種耐穿的衣服。而這個時候,一些工廠用熱那亞的帆布生產工作褲時,就將那種帆布叫做genoese,意思就是「熱那亞的」。後來乾脆把用那種帆布製成的褲子叫做genoese.後來演變成"jeans". 這樣堅實、耐用的牛仔褲應運而生。利維�6�1斯特勞斯(Levi Strauss)被公認為是牛仔褲的發明者。
1850年,他所創立的利維公司(Levi`s)生產的501牛仔褲就是世人所知的牛仔褲的鼻祖了。30年代中期 ,在美國中西部農業地帶幾乎人人都穿的牛仔褲第一次被帶到密西西比河以東的繁華都市,從此牛仔褲開始步入流行服裝的行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當局把牛仔褲指定為美軍的制服,大批的牛仔褲隨盟軍深入歐洲腹地。戰後士兵返回美國,大量積存牛仔褲在當地限量發售由於這種褲子美觀、實用、耐穿,又價格便宜,所以在當地大受歡迎。於是歐洲本地的工作服製造商紛紛爭相仿效美國的原裝貨色,從而使牛仔褲在歐洲各地普及、流行開來。美國好萊塢的影視娛樂業對帶動牛仔褲的國際流行風潮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50年代期間的著名電影如《無端的反抗》、《天倫夢覺》等,片中的主角都穿著舒適、大方的牛仔褲,在那些大牌明星引導潮流的影響下,牛仔褲在當時成為一種時尚的標志。60、70年代,搖滾樂的廣泛流行和嬉皮士生活方式對青少年的影響,更使牛仔裝大行其道。這時,牛仔裝也進入上流社會,名門貴族也競相穿起了牛仔褲。其中有英國的安娜公主,埃及的法赫皇後,摩洛哥的國王哈桑二世和約旦國王海珊以及法國前總統蓬皮杜等都喜穿牛仔裝。更富有戲劇性的則是美國前總統卡特還穿著牛仔裝參加總統競選。從此這條出身卑賤的牛仔裝一躍而身價百倍,久盛不衰。
⑸ 牛仔服是誰發明
牛仔褲是怎樣發明的?
1852年一個名為萊維·斯特勞斯Levi trauss的德國少年告別了他收入微薄而可憐的父親到美國去碰運氣。他隨身帶了一卷帆布以備不時之需。
萊維到達美國加利福尼亞時正值淘金高潮,他看到許多衣衫檻樓的人正忙於在河床上篩洗淤泥,淘取金沙,他忽然萌發出一個想法,為什麼不利用帶來的帆布為淘金者做褲子呢?於是他立即設法用帆布裁製成褲子給淘金者穿。由於褲子堅實耐用,又很合體,大受歡迎,後來萊維就干起了帆布褲子的生意,並不斷擴大生產。
菜維的牛仔褲並非完美無缺,一次一個淘金者拉著萊維說:"你的褲子很容易撕裂,別的地方撕破不要緊,但口袋無論如何不能破裂"。於是萊維回到工場後把幾個銅釘釘在口袋上,想不到幾個銅釘不僅加固了褲袋,還為牛仔褲增添了光彩,更加受到消費者的歡迎。
1873年菜維的藍色牛仔褲取得了專利權,菜維牌牛仔褲lev』s Jeans得到了法律保護,生產和銷售不斷發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這種牛仔褲僅作為工人的工作服,使用范圍有限。到二次大戰前美國的學生開始穿牛仔褲,後來穿的人愈來愈多,菜維的牛仔褲幾乎成了美國的一種代表性服裝。
1945年開始流行前身開門,兩側有孤形切開式斜插袋,後有月克和兩個貼袋,袋上訂金屬或皮塑商標的牛仔褲。該牛仔褲臀部和褲管窄小,縫工堅牢,緝線綻露,外觀具有美洲鄉土風味,穿著貼身,靈巧舒適。1945年大戰結束後,駐歐美軍在閑暇時穿牛仔褲逛大街,引起人們的興趣,不久,歐洲不論男女老少,富貴貧賤,都買這種褲子穿,一時風靡歐洲,以至於全世界。隨著流行款式的不同,牛仔褲樣式不斷變化。
如今牛仔褲仍然風靡世界,經久不衰,石磨藍、牛津布、褪色和染色牛仔布仍然是今年的主流。袋口則流行顏色針線,刺綉和袋章等修飾。在款式方面,男女也各有不同的要求。男士喜歡高至中腰式樣;而女士則較多選擇低腰款式。色澤方面,仍然流行深藍、棕色、粉紅色、黑色牛仔褲,這些牛仔褲前景看好。預計未來幾年內歐洲每年銷售在6000萬條以上,價值超過10億英磅,而日本今年牛仔褲將在利潤豐厚的便服市場上,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英國開發的牛仔褲,五花八門顏色齊全。價格在10-40英磅之間。
⑹ 牛仔服裝的歷史
「時尚將隨時間而逝,但風格是永存的。」
——夏奈爾
牛仔風塵——歷史
時尚來來去去,猶如大浪淘沙,去蕪存精。
有什麼時尚產物能夠屹立於150年變幻的流行中,跨越每一種我們所能想像到的社型肆肢會分類:年齡、性別、階級雹州、宗教、國籍等等,依然受到人們的鍾愛?它默默無聞,出身於平民,充滿著親和力;在貴族名流的衣櫥里,也能看到它們的身影;它從不高高在上,卻掀起了全世界的時裝熱潮。
它,就是以牛仔布或稱作丹寧(Denim)為面料的牛仔服裝,最早出現且最具典型特徵的當然是牛仔褲(Jeans)。
1.細說從頭
1.1Demin和Jeans
提到牛仔服飾的起源,自然要說到牛仔布的起源。
牛仔布,即英文里的Denim。
這個名稱的由來據說有些陰錯陽差。
五百年前,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這種堅韌、實用的粗糙布料就已出現,當時主要用來製作船帆。
因為此布原產於法國一個小鎮Nimes,因此以法文取名為「Serge De Nimes」。
這種斜紋嗶嘰布料首次傳到英國時,英國商人很難發出法文「Serge De Nimes」這個音,因此就簡稱為Denim,即牛仔布,有時也音譯成丹寧。
究竟這個由來是否真實可信,彼時的Denim是否就是此時的牛仔布,現在已經很難去證實了。
但有一點應該可以肯定,十六、七世紀的歐洲,已經出現了斜紋組織的面料。
而現代的牛仔布正是斜紋的面料。
在牛仔服飾中,首先出現的當然是牛仔褲(Jeans)了。
誰是第一個把斜紋的Denim做成牛仔褲的剪刀手?有關「Jeans」 最早的記載是在1567年。
義大利北部有個港口叫Genoa,當時的外來商旅叫港口工作的水手為 「Genoese」。
這些水手們喜歡穿著用當地出產的一種粗糙而結實的布料做成的工作褲子,稱之為 「Genoese」或「Genes」,與「Jeans」有著相似的發音。
「Jeans」這個響亮的名字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才被LEVI公司正式採用,稱呼這種在樣式上源於熱那亞水手褲的斜紋褲子。
在此之前,人們稱之為「齊腰工裝褲」(Waist High Overall)或稱「褲子」(Pantaloons)。
自1873年Levi Strauss注冊第一條釘口袋的褲子以來,「牛仔褲」( Jeans)這個名詞才開始被用做稱呼各種斜紋布制的長褲。
這種褲子首先是一種勞動服、工作服,即生產第一線的「藍領」階層勞作時穿的作業服,因此一直到1930年為止,牛仔裝還有一種稱呼Overall,即「工裝褲」(早期的牛仔褲沒有褲袢,是用背帶吊在肩上的。
到1922年才開始去掉背帶,裝上褲袢)。
1950年中期,LEVI公司開始為她的產品做廣告,牛仔褲才在美國流行起來。
1.2第一條牛仔褲
1873年,可以稱作第一條真正意義上的牛仔褲的誕生。
有一個人功不可沒——他就是李維·斯特勞斯(Levi Strauss),大名鼎鼎的LEVI公司的創始人。
人們甚至尊稱他為美國牛仔褲之父、牛仔褲的鼻祖。
只要卜世提到牛仔褲的歷史,就不能不提這個人的名字。
當時他的靈機一動,居然掀起世界性的服裝熱潮,受到不同時代年青人的擁戴、成為個性和青春的象徵,並且延綿了一個半世紀。
雖然曾經歷過滄海桑田,但至今長盛不衰。
這一點,恐怕連李維自己都沒有想到。
李維·斯特勞斯,1829年出生於德國巴伐利亞(Buttenheim)。
十八歲的時候,他懷揣著美國夢,和他的母親和兩個姐妹飄洋過海,遠赴美國紐約和他的兩個兄弟約納斯和路易斯團聚。
隨後,李維加入了他們兩人的干貨生意。
1848年,詹姆士·馬歇爾在美國西部加利福亞發現了金礦。
無數做著發財夢的人們開始如潮水般湧向荒涼蕭條的西部,引發美國歷史上著名的「淘金熱」。
曾經聽到過一個啟發創造性思維的故事,似乎就發生在這個時期。
很遠的地方發現了金礦,為了得到黃金,人們蜂擁而去,卻被一條大江擋住了去路。
為了過江,人們各顯神通:有的游泳過去、有的繞遠路過去……其中有一個人突發奇想:「為什麼非要去淘金?為什麼不可以買一條船搞營運,去接送那些淘金的人?這樣比淘金更能發財致富!」結果自然可想而知。
20歲出頭的小伙李維,也是這樣一個聰明的「淘金」人。
他沒有直接去從沙土裡淘金,而是改從淘金者身上「淘金」。
1853年,已經成為美國公民的李維出洋到三藩市開辦干貨批發生意,並且售賣成衣、床上用品和亞麻布料給加利福尼亞州和西部的小型商店,生意十分興旺。
但他所采購的大批搭帳篷、馬車篷用的帆布卻無人問津。
為處理積壓的帆布,李維試著把帆布裁成低腰、直腿、臀圍緊小的褲子,兜售給淘金工。
由於帆布比棉布更耐磨,這種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
於是,李維開辦了專門生產帆布工裝褲的公司,專門為淘金工、伐木工以及其他藍領工人生產廉價、樸素、耐磨和功能性強的可充當工作服的褲子。
「李維的褲子」不脛而走。
為了實用及美觀,他改用靛藍色粗斜紋布,並以自己的名字「Levi』S」作為品牌。
早期,顧客常常反映口袋因縫線磨損而脫落。
一位來自內華達州的裁縫雅克·戴維斯(Jacob Davis)就發明了以金屬鉚釘來加固男裝工作褲後袋的方法。
他去信李維,建議聯手申請專利,一起生產這一富有創意的新工裝。
1873年,李維和雅克一起為牛仔褲上所用的「撞釘」申請了專利,並且開始在三藩市生產釘上銅鉚釘的工作褲。
第一條真正意義上的牛仔褲誕生了。
以工廠編號501命名的Levi』S 501,一時成為家喻戶曉的標牌。
501縮水後依然十分合身,極受當時工人們的歡迎。
因此,也有人把Levi』S牛仔褲看作是有助於建設美國夢的產物。
2.牛仔褲與牛仔(Cowboy)
牛仔褲誕生之初無疑與繁重的戶外體力勞動者聯系在一起。
殖民地初期時代,移民們的衣料主要仰賴英國及歐洲諸國輸入,寸絲寸縷都非常珍貴。
在不斷向美國西部邊疆開拓的進程中,農業的飛速發展伴隨著工業的日漸繁榮,因此城市人口迅猛增長,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據說尚有六分之五的人口居住在農村,生活用品極度匱乏,衣著方面常常因陋就簡較為隨便。
鑒於本身的優越品質,淘金潮時代出現的牛仔褲越來越博得礦工、牛仔(Cowboy)、鐵路工、伐木工和拓荒者等體力勞動者的青睞,甚至完全變成了他們的工作裝,成為比金礦更具價值的「制服」。
一夜驟富的「黃金夢」與好萊塢西部電影所描繪的鋤暴安良的英雄牛仔形象,都使牛仔褲充滿了濃郁的傳奇色彩。
在人們的記憶中,牛仔褲總是帶著一股剽悍的男人味,總是與礦山車、鐵杴、黃金、野牛、槍支等諸如此類的道具聯系在一起。
尤其是美國西部片里那些剽悍的牛仔,他們戴著寬邊的帽子、臉色滄桑、窄窄的牛仔褲包住了他們健壯結實的雙腿,配著長統靴和左輪手槍,一陣風似地騎馬從草原上掠過。
塵煙散處,留下一串串清脆急促的馬蹄聲……這真是理想中酷男人的經典。
那麼,真正的美國西部牛仔到底是什麼樣子?
「Cowboy」這個詞實際上來源於西班牙語,是西班牙語「Vaquero」直譯而來。
「Vaquero」發展於詞根「vaca」,意思是「牛」,因此「Vaquero」(Cowman)翻譯成英語就是「Cowboy」。
最早的牛仔是那些來美洲居住的歐洲人後裔。
登陸到美國東海岸的英國和法國殖民者根本不熟悉西班牙人的畜牧方式,他們開始只會採用圈養的方式養牛。
當圍欄里的草被牛吃完後,牛群就被趕到一個新的有草的地方繼續放養。
這樣的牧牛人在英語稱為「Driver」。
而西班牙人不像其他殖民地的殖民者一樣因躲避政治、宗教迫害而來,他們是貴族、冒險家,他們嚴謹、聰明、有紳士風度、有膽識、富於野心、愛冒險、喜歡表現自己……他們把「I Can」的精髓融入到「America Can」中。
他們養牛的方式是真正的放牧,把牛放到沒有邊際的草原中,牛仔們騎馬隨牛群馳騁。
這些西班牙人的精神代表了傳統的牛仔精神。
在新墨西哥州的鄉下居住著這樣一些頑固的傳統牛仔,他們就是遍布美國的西班牙人後裔,他們的血統和文化一直很好地保存了下來。
1846年,美國與墨西哥開戰。
戰爭中美國人打敗了墨西哥人,建立了新墨西哥州。
但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墨西哥州的牛仔文化卻徹底地征服了美國。
沒有任何區域能像新墨西哥州那樣對美國牛仔文化的發展產生如此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事實上,牛仔們並不像電影中反映的那樣帶有強烈的英雄主義色彩。
據一位牛仔專家勞恩·泰勒說,現實中的牛仔就是騎在馬背上的農場工人,負責看管奶牛。
他們在戶外的時間一天長達12到14個小時,工作既沉重又危險,報酬又低。
一到冬天,大多數的牛仔都不得不再找其他的工作。
1865年到1895年是牛仔的鼎盛時代,新的肉類保鮮辦法的出現、市場對牛肉的需求急劇增長,同時鐵路延伸到大多數村落,使得牧場經營業在美國西南部非常興盛。
放牧業、牧場經營業主們用較低的成本在西部飼養大批的牛群,然後通過鐵路把它們運到東部的市場。
而牛仔們就在戶外放養牛群,然後把他們運到最近的鐵路上。
⑺ 牛仔褲最早出自哪裡
世界上第一條牛仔褲出自美國的加利福尼亞,當時是一種供工人勞動時穿的工作服,是由一位猶太青年名字叫Levi Strauss用耐磨的帆布做褲子,主要是賣給來這里淘金的工人們穿,因耐磨出名,後被美國指定為軍隊指定服裝,如今演變成世界流行的一款服裝,深受世界各地青年男女的喜愛。
發現機會,要有膽子,敢為人先才行,Levi如果當年沒有大的志向,只是單純賣給淘金的人,他也不會有今天,所以有好的創意後,還有敢想,敢做才行,機會不會總等著你。
⑻ 牛仔代表哪些印象
綜述:「牛仔」裝主要是體現一個人豪放不羈的風格!其特點在:酷、獨來獨往、懷舊、追求自由。
牛仔布的生產起源於美國。李維·施特勞斯原是德國猶太人。第一件牛仔服誕生於19世紀中葉,19世紀90年代才在美國投入大批量生產。當時,美國人為牛仔服在美國誕生而感到莫大的自豪和驕傲,1975年美國慶祝建國200周年時,在華盛頓國家博物館還曾經展出了一條所謂的「李維」式牛仔褲,吸引了在場人的諸多眼球。
歷史沿襲
最早牛仔褲的出現,源於某個靈機一動的創意。那是在1853年,正是加利福尼亞淘金熱最風行的時候。淘金的工人們一直抱怨普通的褲子磨損得太厲害,也裝不下淘來的黃金顆粒。於是,一位名叫levis strauss的商人萌發了用滯銷帆布製作一種不易磨損的工裝褲的想法。
⑼ 牛仔褲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洞牛仔褲在中國的流行,開始於20世紀90年代。牛仔服飾的流行,是經歷了幾個不同階段的。從剛開始時為了勞動需要的結實厚重,到後來的以穿著舒適為本的貼身輕巧,再往後則因對時尚的追求而出現了手磨貓須、釘珠綉花等各種工藝。上世紀中期,破洞牛仔褲甫一出現,就引來了年輕人追捧的狂潮,紛紛以將牛仔褲割幾個破洞為潮人的標志。
不過,最初發明破洞牛仔褲的人可不是為了炫耀時尚。原來,割破牛仔服的風尚是由美國人發明的,藉此表達對主流的抵制。因為在經濟領域里,減少一個人的商品購買力,可視為抵制高消費社會的一個微妙姿態,牛仔服本來就要很長時間才能穿破,才需要更新,而現在我們把破了的牛仔也堂而皇之地穿出來,顯示了一種對高消費社會的鄙視。但穿破洞牛仔服在文化領域里,意義尤甚於經濟領域。一個可能的意思便是表示貧困——這是一個矛盾的符號,因為真正的窮人是不會藉助時裝來宣告貧困的,所以最終破洞牛仔還是成了有錢人顯示自己叛逆精神的符號。窮人時刻希望自己的穿著更筆挺,有錢人卻把自己打扮得很破敗,時裝對人社會心理的反射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破洞牛仔褲與看起來又臟又舊的牛仔一起,曾在幾年前的歐美上流社會里回潮。公子哥和 大明星身上的一條看起來幾個月沒洗、布滿污垢與破洞的牛仔褲,動輒都是上萬元的天價。在精美絕倫的高級定製已不為豪門所獨有的今天,真正的豪門顯貴乾脆以街頭流浪漢的形象標榜自己的與眾不同。但是,他們當然也是與眾不同的,他們褲子上的破洞和污跡不是風餐露宿的結果,而是重金換來的復雜精妙的工藝,每條破牛仔嘜頭上的LOGO足以令人望而興嘆。幾萬元只買一條破褲子,這才是真正的揮金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