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和民主黨領帶有什麼區別
1. 共和派和民主派有什麼區別
廣義的民主包括與民主相對抗的東西:這就是共和。狹義的民主僅指多數票決制。當今民主政體中的民主是包括共和的廣義上的名著。共和的維度在人們談論民主時常常或被遺忘或與與民主等同、混淆。現代意義上的共和包括代議、憲政、法治。建立在自由主義基礎之上的現代共和(區別於古代共和)政體,以憲政為基石的代議制共和政體,在承認少數服從多數的同時,又對多數人的權力加以諸多的限制:尤其是民意和多數都不能改變規則。包括候選人在內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挾民意自重。
純粹民主的精神是多數、分眾(分際,如比例代表制)和傾斜。純粹的民主是一種分裂性的力量,強調在一個社會整體中區分出多數和少數(通常是窮人與富人);即使沒有也要製造出多數和少數。民主黨的戈爾在各種競選演說中反復強調他是代表勞工家庭,並一再暗示,他的對手只代表有錢人和特權階層。民主的精神是要在多與寡之間分出高低,凸現兩者之間的差異,權力屬於多數人的代表,並向之傾斜。
共和的精神的合眾、和諧、平衡。美國即是一個典型的合眾國。布希則在競選演說中一再強調自己願意為所有的美國人服務,不管他們是窮人,還是富人,是白人還是少數族裔,並指責戈爾做法是在分裂美國社會。美國的民主黨和世界各地的左派都認為美國的共和黨代表大地主、大資本家的富豪黨。如果這一指責屬實的話,共和黨在美國總統、國會和各州的選舉中所得選票沒有理由超過百分之五(富人在社會總人口所佔的比例),否則,要麼是共和黨作弊,要麼是美國人民政治覺悟低。然而,即便戈爾所得的選民票高於布希,但是在各州和國會選舉中,共和黨所得到的支持仍然高於民主黨。這一現象不是階級分析的方法所能解釋的。
共和強調多數與少數之間的平衡與和諧。為了實現「共」(合眾)與「和」(和平、和諧相處),必須在民主的基礎上對多數人的權力加以限制,這就需要憲政和法治、需要規則至上。當民主的選舉與共和的精神一致時,選舉的結果受到尊重。當民意與共和的精神和規則至上的原則抵觸時,前者讓步。在一個共和國,多數人並不是在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上,都占上風。少數人並不是多數人的羔羊。共和制的特點是給所有的人及其自由與提供同等的保護,不論這些人是多數,還是少數。當一個政府不論是變成多數人的政府,還是少數人的政府,都不是共和制政府。如果把秦始皇,改成秦朝總統,它就是共和制了嗎?沒有皇帝,不等於就有了共和。共和政體是一個政府的權力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的政府。
通常,現代代議政體的精髓是共和政體,而非民主。
嚴格的共和制對政府和人民的權力都加以嚴格的限制,不允許任何一方坐大。民主只是決定領導人的產生,它甚至不能按多數人的意志隨時改變選舉的規則。按照民主的精神,只要多數人同意,即使在選舉過程中也可以改變規則,如果佛羅里達州的多數選民,就應該重選。按照共和的精神這樣做則不可以。所以共和黨最高法律顧問貝克反復質問民主黨,「在比賽進行中改變游戲規則的做法公平碼?」當然不公平,因為它違背了共和的精神。因為如果允許政治家以代表「
人民的意願」等貌似道德的理由輕易打破政治游戲規則,民主的「游戲」就無法進行。
法院的最終裁決權也是共和原則而非民主原則的一部分,不僅如此,還是對民主的制衡。若民主壓倒一切的話,就應該重新投票,或重新點票,因為人民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按照共和的原則,最終的聲音是法官的聲音。對此,兩黨都接收。民主黨的候選人有所保留,因為按照民主的原則這樣做沒有道理。盡管心理不服,戈爾最終也承認,根據憲法,這樣的場合,共和的原則高於民主的原則。也正是基於這樣原則,戈爾承認布希的領導,並接收他的調遣。美國的民主黨畢竟是代議制共和國下的民主黨,最終要服從共和的原則。所以,一旦決出高低,雙方都開始強調團結的重要性。民主競選之分必定要歸於共和之「合」。很顯然,遵守「游戲規則」比「人民」意願更重要,共和比民主更為根本。這樣的分與合的持久張力也正是民主與共和的持久張力。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的民主制度二百年保持穩定和走向成熟的根本原因之一。美國的國力也正是來自這種和諧中有張力的制度安排,使得美國對民主與共和得以兼顧。
一個有自由無民主的地方,顯然要好過一個有民主無自由的地方。因為在沒有自由的地方,不可能有持續的民主。當然最理想的地方是,有自由、有民主的地方,這就需要在共和與民主之間維持足夠而和諧的張力。這次大選的結果不僅是共和黨的勝利而是共和思想和共和原則的勝利。美國人的共和理想、法治精神與政治智慧再次得到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