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常服領帶怎麼帶
A. 警禮服領帶和常服領帶一樣嗎
不一樣。
1、警禮服的領帶是帶有固定的領結的,戴時只要套上脖子,拉上拉鏈就可以了,民間稱這種領帶叫「一拉得」,這種領帶用起來方便、快捷、統一性強,而且一旦有打鬥,不會成為勒人的「武器」。
2、常服領帶則需要一步一步地自己去現戴現打。所以警禮服領帶和常服領帶不一樣。警禮服,是中國人民警察在重大紀念、慶典、外事等活動和禮儀場合穿著的制式警服。
B. [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人民警察著裝規定
《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1月25日司法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下面我給大家分享關於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著裝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加強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隊伍正規化建設,規范人民伏做警察著裝行為,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隊伍的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監獄勞動教養人民警察(以下簡稱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全國統一的制式服裝。
新錄用或調入的人民警察必須經省(區、市)司法廳(局)政治部警務部門培訓合格後,方可著裝。
第三條下列人民警察工作時間必須著裝:
(一)監獄、勞教單位的人民警察;
(二)警察專業技術單位的人民警察;
(三)到下級單位調研、檢查工作的上級機關人民警察;
(四)警車神廳腔駕駛員;
(五)經省(區、市)司法廳(局)批准著裝的其他有關人員。
第四條人民警察著裝時,必須按照規定配套穿著:
(一)執勤、訓練、勞動、搶險救災、處置突發性事件、執行追捕等任務時,通常著執勤服。其他場合通常著常服,也可以著執勤服。
(二)著常服時,內著襯衣,扎系制式領帶。外著制式襯衣時,襯衣下擺扎於褲腰內,並扎系制式腰帶。著長袖襯衣時,扎系制式領帶。著短袖襯衣時,不扎系領帶。
三級警監以上警銜的人游衫民警察,著白色襯衣、扎系深藍色領帶;一級警督以下警銜的人民警察,著鐵色襯衣、扎系淺灰色領帶。
(三)著多功能服附內膽時,內著襯衣、冬常服。不附內膽時,內著襯衣、春秋常服。
(四)著常服時,佩帶硬肩章。著作訓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衣時,佩帶扣式軟肩章。著多功能服時,佩帶套式軟肩章。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著制式皮鞋、膠鞋。
(六)參加授銜、宣誓、閱警等重大儀式或者外事活動時的著裝,按照主管(主辦)單位規定執行。
第五條人民警察著裝時,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應當戴警帽。
(一)著常服、多功能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衣時,男人民警察戴大檐帽,女人民警察戴翻檐帽。著執勤服時,戴警便帽。
(二)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大檐帽飾帶應當並攏,並保持水平。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三指。
(三)進入室內時,通常脫帽並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鉤時立姿可以將警帽用左手托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警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托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在宿舍內時,警帽應當統一放置在衣帽架或者床鋪被褥上。
(四)駕駛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車時,必須戴警用頭盔。
第六條人民警察著裝時,應當按照規定綴釘、佩帶警銜標志、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等。警號佩帶於外衣左胸處,胸徽佩帶於外衣右胸處,臂章佩帶於外衣左臂處。不得佩帶其他與人民警察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
第七條人民警察著裝時,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常服內著毛衣(衫)或者襯衣,內著內衣時,毛衣(衫)、內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飾物;
(四)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足。男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於3厘米,女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於4厘米;
(五)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化濃妝、戴首飾;
(六)男人民警察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女人民警察發辮不得過肩;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嚴重傷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八條人民警察著裝時,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等有損人民警察形象的不文明舉止。
第九條人民警察著裝時,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除參加重大禮儀性活動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場所飲酒,在任何情況下嚴禁酗酒。
第十條人民警察著裝時,必須隨身攜帶由司法部統一監制的警官證。
第十一條人民警察著裝執行公務時,應當按照規定攜帶必要的警械裝備。
第十二條兩名以上人民警察著裝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三條人民警察必須愛護和妥善保管警服、警銜標志、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警官證等,不得變賣、出租、抵押、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贈送、轉借給非人民警察,警官證如有遺失,本人要及時向警務管理部門報告,由警務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人民警察季節換裝的時間由各省(區、市)司法廳(局)規定。
第十五條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非工作時間;
(二)女人民警察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三)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審查的;
(四)辭職、辭退、開除公職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
第十六條退(離)休人員、調離非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不得著裝。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警務管理部門進行糾察和處理:
(一)情節輕微的,當場進行批評教育和糾正;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扣留其證件,並向其所在單位開具《違反警容風紀通知單》,必要時,帶離現場進行教育。
第十八條違規者所在單位收到《違反警容風紀通知單》後,視情節輕重,按警務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各單位要加強警容風紀的教育和管理,每年十一月作為警容風紀檢查月。對模範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表彰,並作為年終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要及時通報檢查情況。
第二十條司法行政系統其他按規定評定授予人民警察警銜人員的著裝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司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C. 警服配飾怎麼戴
佩戴警服配飾應該庄嚴地戴在左肩上,右邊放低,下方用別針或者大頭針紮好。
警服,是指各警察統一的制服,是警察身份和執法的重要標志,體現著一個國家的警察風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服裝的變化,從側面記錄了社會發展過程的軌跡。警服的變化亦從側面反映當時社會的法律、經濟、人文狀況,帶有明顯的時代烙印。
歷史上的任何典章制度和服裝的變化,無不從一個側面記錄著歷史事件及發展過程的軌跡。公檢法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業服裝帶著明顯的時代烙印。警服的歷史要比法官服和檢察官服久遠許多。
警服顏色選用國際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藍色,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高級警官、交巡警領帶顏 色為藍色,其他警種的領帶為銀灰色。服飾佩戴帽徽、領花、警銜、警號、胸徽,大帽徽裝訂在大檐帽、涼帽、栽絨帽上。
D. 行政執法領帶如何帶在脖子上
系領帶可以先將領帶對折,再將領帶摺痕部位放在手掌上,讓領帶較窄的一頭和較寬的一頭分別處於手心、手背兩邊。
將領帶較窄的那頭順時針繞手纏繞。領帶較窄的那一頭繞手纏繞至第三圈後繞到手掌內側,之後拉出纏繞出各個領帶圈最外層的圈。
將最外層的圈套至最里側,最後將纏繞出的各個圈中間的圈拉出,領帶就系好了,之後戴在脖子上並調整松緊程度即可。
E. 警察領帶結怎麼系
警察領帶是制式一拉得設計,只需套在脖子上一提束緊就好。
F. 警察禮服的正確標志佩戴是什麼
警察禮服的正確標志佩戴是人民警察的警銜標志。
警銜標志佩帶在肩章上,肩章為劍形,分為硬肩章和軟肩章。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為藏藍色,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為藍灰色。
人民警察著常服、執勤服時,佩帶硬肩章;著作訓服、制式襯衣時,佩帶扣式軟肩章;著多功能服時,佩帶套式軟肩章。
警禮服系列品種包括:警禮服、禮服白襯衣、禮服警帽、禮服皮鞋,以及禮服領帶、綬帶、姓名牌、禮服胸徽、禮服肩章、從警章等配套服飾。
其中,禮服帽徽、綬帶、從警章、姓名牌等多個標志服飾為全新設計,視覺醒目、精緻內斂,與警禮服搭配協調,強化了服裝美感,體現了警察榮譽。
我們平常的警服在左右胸口上都有口袋。在左胸口上貼警號右胸口是標識。我們的警禮服胸口是沒有口袋的,右胸口是姓名牌子和警種標識,左胸口的是榮譽標識。我們警禮服的警察徽章在右臂,國旗標志在左臂。警禮服的上衣是和而且袖口有金銀縫邊的裝飾。
G. 警服領帶怎麼打圖解
咱的藏品:92式、99式、89式、99式公安領帶
「洪哥警影「本人1980年3月邁上從警之路,成為一名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人民警察。從警34多載中,自己不僅保存了局裡發給的72\78式、83式、89\92\95式、99式警服與標志,還收藏了這些穿用過的各種制式的警服領帶呢!如今,這一根根珍藏多年、自行翻拍的警服領帶,可謂寄託著難以忘懷的從警往事、象徵著不可舍棄的警品情結!
咱的藏品:99式、89式、92式、99式公安領帶
新中國成立近70年來,人民警察的警服經歷了49\50式、55式、58式、83式、89\92\95式、99式多次演變,89年之前的四種警服,均為典型的中山裝風紀扣衣領,故根本不存在配置領帶。89年之後的幾款新型警服制式,將中山裝風紀扣衣領改為西服開口式衣領,才開始使用警服領帶的呢。
警用領帶的結構、樣式,與民用領帶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在佩戴與管理上,有具體的規定和要求。看圖可知:警用領帶上面設置有一個特殊的「結」,即」拉鏈式鎖扣結」,佩戴時不用'系」方式來打「結「」、而是「一拉得」「結」,以便於人民警察著裝時佩戴使用制式領帶。
按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人民警察著常服、執勤服時,內著襯衣,扎系制式領帶。著長袖襯衣時,扎系制式領帶。著短袖襯衣時,可以不扎系領帶。2005年後,規定修改為警察穿著長袖襯衣(夏季執勤服) 時,一律佩戴絲織胸徽、警號,不扎系領帶。外著長袖襯衣系領帶,只限於禮儀時佩戴制式領帶。
咱的藏品:99式、89式警服領帶
咱的藏品:89式警服領帶(局部)
咱的藏品:89式警服領帶(局部)
咱的藏品:89式警服領帶(局部)
廠標:將軍 中國 北京 總後軍需生產技術研究所
咱的藏品:89式警服領帶(局部)
咱的藏品:89式警服領帶(局部) 註:白色襯衣使用
89式警服夏裝襯衣增發白色襯衫,配發隱織有漢語拼音「JINGCHA」字樣的紅色領帶。
H. 警禮服綬帶的佩戴方法
警禮服用綬帶的佩戴方法,男性一律佩戴左側,女性一律佩戴右側。
1、佩戴綬帶時,將綬帶環套入袖籠,男士套入左袖籠,女士在右袖籠。
2、將綬帶連接布放於肩袢下端,連接扣袢與肩部綬帶扣系好,吊墜扣袢與胸部綬帶扣系好,吊墜自然垂直在第二粒扣之間。後背綬帶扣的子母扣與後袖籠字母扣系好,將綬帶整理平整,這樣就佩戴好了。
警禮服系列品種包括:警禮服、禮服白襯衣、禮服警帽、禮服皮鞋,以及禮服領帶、綬帶、姓名牌、禮服胸徽、禮服肩章、從警章等配套服飾。其中,禮服帽徽、綬帶、從警章、姓名牌等多個標志服飾為全新設計,視覺醒目、精緻內斂,與警禮服搭配協調,體現了警察榮譽。
警禮服配件怎麼安裝?
1、綬帶是男左女右,要套在衣袖上,總共有三粒扣子要扣好。
2、禮服肩章有左右的區分,區別在杠上的麥穗開口,開口要統一朝後面。
3、從警章、姓名牌、禮服胸徽上的小紐扣不要硬拉,要輕輕往裡推,才可以拉出來。
4、從警章、姓名牌、禮服胸徽安裝位置是衣服上的小白點,大家一定要仔細看看,不要把衣服全部扎穿了。
5、姓名牌要安裝在禮服胸徽下面。
I. 公安領帶怎樣打
打領帶圖解:交叉結,平結,雙環結,雙交叉結,溫莎結.根據穿的襯衫來打就好看了
J. 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修訂後的《公安機關》已經2007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人民警察著裝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行為,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民警著裝,是指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民警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
第三條 下列民警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一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的民警;
二直轄市公安局、省轄市地公安局處直接從事督察、戶政、治安、巡邏、防暴、監閉型所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三省、自治區公安廳直屬直接從事監所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四公安部直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民警;
五各級公安機關直接從事 *** 工作的民警。
第四條 除處置重大緊急事件或者參加重大活動外,第三條規定以外的民警工作時間不著裝。
第五條 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執行偵查、警衛等特殊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拍態鎮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審查或者被禁閉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第六條 民警辭職、調離公安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的,不得著裝。
第七條 民警著裝時,應當按照規定配套穿著,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一執勤、訓練、勞動、搶險救災、處置突發性事件、執行追捕等任務時,通常著執勤服、作訓服。其他場合通常著常服,也可以著執勤服。
二著常服、執勤服時,內著襯衣,扎系制式領帶。
外著制式襯衣時,襯衣下䙓扎系於褲腰內,並扎系制式腰帶。著長袖襯衣時,扎系制式領帶;著短袖襯衣時,可以不扎系領帶。
三級警監以上警銜的民警,著白色襯衣、扎系深藍色領帶。一級警督以下警銜的民警中,從事交通管理工作的民警著淺藍色襯衣、扎系深藍色領帶,其他民警著鐵灰色襯衣、扎系淺灰色領帶。
三著多功能服附內膽時,內著襯衣、冬常服;不附內膽時,內著襯衣、春秋常服或者執勤服。
四著常服、執勤服時,佩戴硬肩章。著作訓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衣時,佩戴扣式軟肩章。著多功能服時,佩戴套式軟肩章。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著制式皮鞋、膠鞋。
六參加授銜、宣誓、閱警等重大儀式或者外事活動時的著裝,按照主管主辦單位規定執行。
第八條 民警著裝時,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應當戴警帽。
一著常服、多功能服或襲粗者外著制式襯衣時,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翻檐帽。著作訓服時,戴警便帽。著執勤服時,可以戴警便帽,也可以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翻檐帽。
二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大檐帽飾帶應當並攏,並保持水平。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三指。
三進入室內時,通常脫帽並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鉤時,立姿可以將警帽用左手托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警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托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在宿舍內時,警帽應當統一放置在衣帽架或者床鋪被褥上。
四駕駛或者乘坐摩托車時,應當戴警用頭盔。
第九條 民警著裝時,應當按照規定綴釘、佩戴警銜標志、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等。警號佩戴於外衣左胸處,胸徽佩戴於外衣右胸處,臂章佩戴於外衣左臂處。不得佩戴其他與人民警察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
第十條 民警著裝時,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警服與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常服內著毛衣衫或者襯衣內著內衣時,毛衣衫、內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飾物;
四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足。男民警鞋跟不得高於三厘米,女民警鞋跟不得高於四厘米;
五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化濃妝、戴首飾;
六男民警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女民警發辮不得過肩;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嚴重傷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十一條 民警著裝時,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
第十二條 民警著裝時,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除參加重大禮儀性活動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場所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十三條 民警著裝時,應當隨身攜帶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的民警專用身份證件。
第十四條 民警著裝執行公務時,應當按照規定攜帶必要的警械裝備。
第十五條 兩名以上民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或者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六條 民警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警服、警銜標志、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等,不得變賣、出租、抵押、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贈送、轉借給非民警人員。
第十七條 民警季節換裝的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規定。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民警,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督察部門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規定進行糾察和處理:
一情節輕微的,可以當場進行批評教育和糾正;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拒絕、阻礙督察人員執行現場督察工作任務的,可以扣留其證件,並向其所在單位開具《公安督察通知書》,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進行審查教育。
第十九條 違規者所在單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書》後,應當對違規者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對再次違規者,應當在本級公安機關范圍內予以通報,並取消當年參與評功授獎資格;對屢教不改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在公務員年度工作考核時評定
為不稱職檔次,給予辭退、行政處分或者降低警銜、取消警銜等處理,並取消所在單位集體和主管領導當年參與評功授獎資格。
違規者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出《公安督察通知書》的上級公安機關書面報送處理結果。
第二十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鐵路、交通、民航、林業系統公安機關和海關偵查走私犯罪公安機構及其人民警察。
第二十一條 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著裝,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安部政治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