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領帶導全國武裝力量
① 什麼領導和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統一指揮領導國家武裝力量的國家機構是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② 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領導全國什麼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簡稱(中共)中央軍委。其主要職能是:直接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其組成人員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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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領導;軍隊中班有中共黨員,排建有黨小組,在基層連隊設立黨支部,在團以上單位設立黨委。
在軍隊中設立的各級黨委是軍隊中的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黨委對所屬部隊的一切組織、一切部門、一切人員、一切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部隊的一切重大問題,除緊急情況下可以由首長臨機處置外,都必須先由黨委作出決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黨組織,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進行工作。未經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軍委的授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插手、過問或處理軍隊問題,更不允許擅自調動和指揮軍隊。
中國共產黨禁止除共青團之外的其他任何黨派、政治團體、政治組織在軍隊中建立組織和發展成員;其他組織和團體的成員如果參加軍隊,必須與原來的組織脫離關系;
軍隊中,未經黨組織的批准,不允許建立任何性質和形式的小團體、小組織;只有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才能委派軍隊中的各級領導幹部,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向軍隊委派幹部。
③ 什麼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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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從根本上規定了中央軍委作為黨和國家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擁有法定的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其代表的是黨和國家意志。
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由中央軍委主席負責中央軍委全面工作,領導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國防和軍隊建設一切重大問題,確保了集中統一領導和高效決策指揮。
這是軍隊長期傳承的制度,體現了「兵權貴一、軍令歸一」的治軍統兵規律,是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實現形式,在黨領導軍隊一整套制度體系中處於最高層次、居於統領地位。
④ 什麼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
【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統一指揮維護國家安全的軍事行動,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軍事法規,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
⑤ 憲法規定什麼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⑥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受什麼領導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6)什麼是領帶導全國武裝力量擴展閱讀:
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規定,設立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負責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國共產黨還有一個中央軍事委員會。
從而形成兩個中央軍事委員會,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但兩個委員會首席(分別稱為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國家)和副總統除了過渡時期是同一個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武裝力量
⑦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什麼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我國現行《憲法》第93條規定,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是中央軍事委員會。
根據《憲法》規定,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分別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7)什麼是領帶導全國武裝力量擴展閱讀:
黨的中央軍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員組成,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黨組織,根據中央委員會的指示進行工作。
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政治工作機關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負責管理軍隊中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軍隊中黨的組織體制和機構,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作出規定。
⑧ 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國家機關是什麼
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國家機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民兵部隊,預備役部隊組成。最高軍事機構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
⑨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 )領導。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9)什麼是領帶導全國武裝力量擴展閱讀:
1982年的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負責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而中國共產黨亦設有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因此形式上存在兩個中央軍事委員會,即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但是兩個委員會的最高負責人(又分別稱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和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過渡時期外均為相同的人選。
⑩ 國防法規定統一指揮領導國家武裝力量的國家機構是什麼
國防法規定統一指揮領導國家武裝力量的國家機構是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十三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行使下列職權:
(一)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二)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
(三)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制定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五)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六)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體制和編制,規定總部以及軍區、軍兵種和其他軍區級單位的任務和職責;
(七)依照法律、軍事法規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
(八)批准武裝力量的武器裝備體制和武器裝備發展規劃、計劃,協同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九)會同國務院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十)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10)什麼是領帶導全國武裝力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有關國防事務的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徵兵、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國防設施保護、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安置和擁軍優屬等工作。
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