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裝領帶帽怎麼改
① 乘務專業著裝要求有哪些
女基本要求
1、衣著合體,不得隨意改變制服款式。
2、制服應洗凈,熨燙平整,無污漬、斑點、皺摺、脫線、缺扣、殘破、毛邊等現象。
3、制服上不得佩帶任何飾物;著制服當班時,必須佩帶職務標志。
4、在非工作時間,除集體活動外,不得穿制服出入公共場合和乘坐列車。
夏裝著裝要求
1、連褲襪的顏色應統一為肉色或淺灰色,不得出現破洞和抽絲等現象。
2、統一佩帶領花或絲巾。
3、制服上裝每天都需水洗。
4、不得將筆插放在衣兜內。
春秋裝、冬裝著裝要求
1、外套、上衣、裙子、褲子的鈕扣和拉鏈等應扣好、拉緊。
2、統一佩帶領花或絲巾:襯衣應束在裙子或褲子內,襯衣的衣袖不得捲起。
3、著褲裝時,必須干凈、平整、有褲線,不可有光亮感。
4、穿著風衣、大衣時,須扣好鈕扣,系好腰帶。
5、穿著外套、風衣、大衣時,必須戴工作帽。但在車廂、室內、送餐時可不戴。
6、不得將筆插在衣服前襟。
男
基本要求
1、衣著合體,不得隨意改變制服款式。
2、制服應洗凈,熨燙平整,無污漬、斑點、皺摺、脫線、缺扣、殘破、毛邊等現象。
3、制服上不得佩帶任何飾物;著制服當班時,必須佩帶職務標志。
4、襪子的顏色應統一為深藍色或黑色。
5、在非工作時間,除集體活動外,不得穿制服出入公共場合和乘坐列車。
夏裝著裝要求
1、統一佩帶領帶,衣領上的扣環必須扣好,上衣應束於褲內。
2、褲子必須保持干凈、平整、有褲線,不可有光亮感。
3、制服每天必須清洗。
春秋裝、冬裝著裝要求
1、襪子的顏色應統一為黑色或深藍色,每天更換。
2、外套、上衣、褲子的鈕扣和拉鏈等應扣好、拉緊。
3、統一佩帶領帶,襯衣應束於褲內,襯衣的衣袖不得捲起。
4、穿著風衣、大衣時,須扣好鈕扣,系好腰帶。
5、穿著外套、風衣、大衣時,必須戴工作帽。但在車廂、室內時可不戴。
② 中年職場男士太油膩,怎樣穿搭能夠改變這種油膩
中年男士混跡職場中難免因為應酬喝酒而大腹便便,身形早不復當年,除了堅持鍛煉身體,就只能靠穿搭來改變一下油膩的外表了。其實中年男士擁有者年輕男生所沒有的成熟的魅力。只要好好打扮一樣可以吸引別人的注意,成為人群中的閃光點。
一件剪裁得體的夾克或者西裝能讓你看起來更加的精神干練。夾克就比較偏休閑,而西裝外套給人一種商業大佬的氣質,讓別人覺得你會有很強的工作能力。最後就是衣服的材質了,這個十分的重要,相當於一個人的內在。一件衣服再好看,穿不了幾次就起球變形,這樣不油膩才怪,所以拿出一部分積蓄,打造一下自己,提升一下生活品味,這樣也能為你帶來更多的機遇。
一般在大街上,只要不軍便混穿,或者明顯不按要求著裝,糾察是不管的
在某些大院里如果自己單位要求必須戴帽子,糾察就會管
現在夏常服一般不打領帶,雖然過去曾經出現過這種另類的穿法,但是新的內務條令上並沒有要求穿夏常服要打領帶
④ 我們公司要職業裝定製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公司定製職業裝在一般情況之下,本著既經濟實惠又美觀體面的原則,應當優先考慮純毛、純棉、純麻、棉毛、棉麻、毛麻、毛滌等面料。五洲之星工作服為您介紹一下。
一.面料選擇
純毛、純棉、純麻等面料,吸濕、透氣、貼身、舒適,外形美觀,穿在身上顯得較為高檔;棉毛、棉麻、毛麻、毛滌等皆屬於高檔混紡面料。後者雖不及前者但它們大都懸垂、挺括、結實、耐折、耐磨,在價格上比較便宜,因而經濟實惠。
二.做工要細
職業裝的做工與維護著裝者和其所在單位的形象直接相關。為此,在檢查一套職業裝的製作質量時,尤其需要注意下列細節:領於是否大小得當,衣袖、褲管是否長短一致,衣袋是否端正對稱,肩線、褲縫、裙腰是否平直,襯里是否外露,紐扣、掛鉤、拉鎖是否釘得結實,紐扣與扣眼是否對應等,穿著是否合身,合體。
三.色彩要少
職業裝定製必須注意的幾個問題?統一製作職業裝時,盡量不可使其色彩過於繁多或過於雜亂。選擇職業裝的色彩時,有三點應注意:
(1)應當優先選擇本單位的標志性色彩。
(2)應當力求色彩單一而偏深。根據常規,可為職業裝所選擇的色彩大體上有藍、灰、棕、黑等幾種。這幾種顏色在世界各國都是職業裝最為常用的「基本色」。
(3)在為職業裝定製進行色彩搭配時,總體上要堅持「三色原則」。主要要求是:與職業裝一同穿著的襯衫、領帶、帽子、鞋襪,包括職業裝本身在內,其色彩總量應限定在三種以內。這種做法,可使配色的效果最佳。採用兩色或三色時,最好使其中的一種色彩為白色。不論是採用雙色還是三色,都不要按等比對其進行搭配。
四.款式要雅
職業裝之中的上裝,有西裝式、獵裝式、夾克式、襯衫式、兩用衫式等。職業裝之中的下裝,則有褲裝式、裙裝式、背帶裝式等。不管職業裝具體採用哪一種款式,根據「款式要雅」的總體要求,都必須使之力戒露、透、短、緊。
五.分類要准
職業裝定製的分類最常採用的主要有下述四種方法:
(1)按照性別分類。職業裝明顯地具有「中性化」趨向。有時,它甚至可以不分男女。不過為了照顧男女的不同生理特點,並且在工作中使之得以分辨清楚,故此職業裝通常都有男式與女式的區別。
(2)按照季節分類。在四季明顯的地區.職業裝往往被分為三類,即夏裝、冬裝與春秋裝。
(3)按照用途分類。由於具體工作不同,職業裝應依照其具體用途分為辦公服、禮賓服與勞動服三類。
(4)按照職級分類。不同級別者的職業裝不宜相同。
⑤ 學士學位帽應該怎麼帶
佩戴方法:
戴學士帽時,帽子開口的部位置於腦後正中,帽頂與著裝人的視線平行。流蘇的方向放在帽子的左側。
學士帽為方型黑色,帽子正中綴有黑色流蘇。流蘇系掛在帽頂的帽結上,沿帽檐自然下垂。
造型酷似中國的燈籠穗,懸掛於學位帽上。採用流蘇,既為世界各國學位服所常見,合乎世界慣例,又使得學位服在莊重大方的同時,透出活潑和飄逸之感,更與學位帽構成一個有機整體,避免學位帽的禿呆之嫌,而且又通過流蘇區分出學位的級別和標志出著裝者是已獲學位還是在校生。
未授予學位時,流蘇垂在著裝人所戴學士帽右前側中部;學位授予儀式上,授予學位後,由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校、院、所長)把流蘇從著裝人的帽檐右前側移到左前側中部,並呈自然下垂狀。
學位服穿戴要求:
其著裝應符合下列規范:戴學位帽時,帽子開口的部位置於腦後正中,帽頂與著裝人的視線平行;流蘇系掛在帽頂的帽結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獲學位時,流蘇垂在著裝人所戴學位帽右前側中部;
學位授予儀式上,授予學位後,由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校、院、所長)把流蘇從著裝人的帽檐右前側移到左前側中部,並呈自然下垂狀。
穿著學位服時,學位袍外不得加套其它服裝。垂布為套頭三角兜型,佩戴在學位袍外,套頭披在肩背處,鋪平過肩,扣絆扣在學位抱最上面紐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後,按授予學位的文、理、工、農、醫、軍事六大類分別佩帶。
⑥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6)夏裝領帶帽怎麼改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⑦ 帽子領帶的系法
領帶繞在頸部,寬端長於窄端。
寬端從上往下繞過窄端,從頸圈上方穿過,寬端再繞一圈,從頸圈下方往上穿出 從結節處穿過。
⑧ 工廠保安執勤方案有沒有
謝崗保安公司派駐鎢珍廠保安管理工作規程
一.工作準則與態度
(一)工作準則
1.服從領導—不折不扣地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調配;
2.嚴於職守—堅守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或睡崗;
3.正直誠實—對上級領導、同事和客戶要以誠相待,不得陽奉陰違;
4.團結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要互相配合,同心協力地解決困難。
5.勤勉高效—發揚勤奮踏實的精神,優質高效地完成所擔負的工作;
(二)工作態度
1.禮貌—這是員工對客戶、供應商和同事最基本的態度,在任何時刻均應使用禮貌用語,「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
2.樂觀—以樂觀的態度接等客戶;
3.友善—「微笑」是體現友善最適當的表達方式,因此以微笑來迎接客戶及與同事相處;
4.熱情—盡可能為同事和客戶提供方便,熱情服務;
5.耐心—對客戶的要求應認真、耐心地聆聽,並盡量在不違背本公司規定的前提下辦理;
6.平等—視同仁地對待所有客戶,不能有貧富之分、厚此薄彼;
二.儀容儀表修養
(一)著 裝
1.保安員冬、夏裝按公司保安統一服裝著裝,冬季保安員上崗時,統一紮領帶。
2.上崗著裝保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正。
3.制服外衣衣袖、及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飾品,制服外不得顯露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衣袋內不得裝過大厚物品。
(二)儀容儀表
1.精神振作、姿態端正,不準留長發、大鬢角,蓄發不得露於帽檐外,帽牆下央頭發不得超過1.5cm。
2.著裝整潔,帽子戴正,結正領帶,扣好紐扣,不得敞開外衣,捲袖挽褲腿、內衣不得外露,手機、鎖匙扣。
3.物品不得露於衣服處,衣服口袋不得裝較大物品,武裝帶要扎緊。
4.執勤時要佩戴好工作證和執勤器具。
(三)舉止修養
1.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穩健。
2.用語文明,談話自然。
3.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弓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將手插入衣袋內,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腳。
5.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6.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人上衣物。
7.不得將任何物品夾於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三.保安員獎懲細則
(一)獎勵
1.抓獲盜竊(贓物價值2000元以內)嫌疑人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200元;抓獲盜竊(贓物價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200-300元。
2.凡破獲重特大案件(如盜竊業主汽車、生產設備、公司大宗產品)及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分子的,根據所查獲物資的總額,給予重獎。
3.抓獲「黃、賭、毒」嫌疑分子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50-100元。
4.抓獲非法製造、佩帶管制刀具、槍械爆炸品嫌疑人,送交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元。
5.及時排除險情/災情,避免發生傷亡事故,保障了公司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
6.提供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工業區內刑事案件的,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
7.在執勤中認真做好防火、防破壞工作,能及時發現制止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且成績顯著的,分別給予表揚及獎勵50-100元。
8.面對窮心惡極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樹立保安人員光輝形象的根據與犯罪嫌疑人斗爭情況、凶險程度,呈報公司給予獎勵。
9.對拾金不昧的保安員,根據所拾遺失物的價值及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10.保安隊長、組長在執勤過程中,檢查到保安員違章違紀作出罰款處理的,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罰款數額的1/2、1/3作為獎勵。
11.除上述獎勵外,在與犯罪嫌疑人搏鬥中因公負傷的,公司負責全部醫葯、醫療費,並給予適當的營養補助費。
12.保安員個人內務整理評比優秀的獎勵20~50元。
(二)處罰
1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不戴帽子,不戴上崗證等警容風紀不整,一次扣2分,二次加倍,經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辭退。
2值班時看書報、雜志、會客,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二次加倍,屢教不必者,予以辭退處理。
3值班時打瞌睡、睡覺、精神不振,一次扣10分,半年累計三次予以辭退。
4末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末做好交接班手續,每次扣5分。
5外出請假。末經批准私自外出或在上留宿,每次扣10分,容留外來人員留宿每次扣15分。
6無故不參加學習、訓練、會議等集體活動,每次扣5分。
7執勤、學習、訓練、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每分鍾扣2分,早退一次扣10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8愛護公共財物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或值班間公物如有遺失,扣5-50分。
9不履行崗位責任,無故脫崗,、私自串崗,每次扣5-20分,月累計三次予以辭退。
10提倡團結隊友,互相愛護。保安員內部發生打架斗毆視情節輕重每人扣20分或予以辭退。
11辱罵、刁難客戶、供應商、同事,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並扣5-15分;造成公司及本部門聲譽、形象受損,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直至辭退。
12應急報到要求3分鍾趕到指定位置,無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時間,每次扣5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3執勤中遇犯罪分子襲擊和暴力反抗時,畏縮不前或臨陣離場的作辭退處理。
14對責任區內因巡查防範失控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大小每次對當班崗位值班員扣5-10分;損失嚴重、情節惡劣的加倍處罰以至辭退。
15責任區內發生打架、斗歐等治安案件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又沒有及時匯報造成工作貽誤的,每次罰當班值班員10分。
16保安員業務學習、軍事訓練考核不合格,每次扣10分。補考不合格、試用期內不合格辭退處理。
17保安員集體宿舍當天值日人員未做好值日的,每次扣5分。
18上崗前酗酒貽誤值班執勤的每次扣10分;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辭退。
19隱瞞和虛報情況,欺騙領導,視情節輕重,分別扣5-10分。
20保安員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組織重大活動安全防範期間有違章違紀、失職,以及保安班(組)長自身在平時生活、工作中的違紀參照相應條款加倍扣分。
21以上在執勤當班時間內及責任區內的違章違紀,負直接管理責任的督察班長、分隊長、組長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扣數額的1/2及1/3作為監管不力或管理失職予以處罰。
22保安員業務學習不認真聽講、影響其他隊員聽課的每次扣5分。
23保安員違反《保安員內務管理標准作業規程》視情節輕重,分別扣5-10分。負直接管理責任的督察班長、分隊長、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扣分的1/2作為監管不力或管理失職予以處罰。
24保安員不服從督察人員檢查,辱罵、威脅督察員的經核實後視情節輕重扣10-20分或辭退處理。
(三)辭退
保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堅決予以辭退:
1違法亂紀受過公安機關處罰的;
2以權謀私、敲詐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貪污行為的;
3利用工作之便,監守自盜的;
4值班時間喝酒的;
5多次違反保安員各項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6目無組織紀律、不服從管理、不聽從指揮、辱罵頂撞領導的;
四.保安員交接班管理
(一)職責
1當值保安隊長/組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檢查工作。
2當值保安隊長/組長負責所管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工作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不準自行下崗。
2交接班時,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值班器械、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待清楚,並做值班記錄,交接班雙方簽字,以備後查。
3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並做好記錄及時匯報,接班班組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
4出現下列情況不準接班
A)上班情況未交代清楚,工具、裝備、錢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損壞尚未分清責任,工作區域周邊設施不完整;
B)上崗人員未到崗接班,下崗人員不準下崗(下班);
8發現各項記錄、登記本上有亂塗亂寫現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潔的不予交接;
9在交接過程中,發生事件時,應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五.保安員值班管理
1恪盡職守、堅守崗位。在執勤中,不準閑聊、打鬧、干私活、看書報;不準抽煙、酗酒、打瞌睡;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串崗。
2儀表端正、文明執勤。嚴格按規定著裝上崗,並做到著裝整潔、儀表端正大方,用語文明、服務熱情、周到。
3遵守法紀、不圖私利。保安員在擔負執勤、治安維護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部門的規章制度。不圖私利,不收受賄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縱壞人。
4認真執勤、確保安全。保安員在執勤工作中,要認真仔細觀察,不放過任何疑點,確保責任區內的安全。
5嚴格落實巡視檢查頻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積極配合班、隊里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6值班時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況,不得群聚。
六.保安員依法管理
(一)法律知識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須通過現行的科學技術手段與管理手段,依靠各種先進設備與工具,防止和終止任何危及或影響公司財物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財物不受損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比如火警、偷盜、水管破裂、滋擾以及雜訊等,還有如自然災害、人為事故、流氓活動以及各種破壞活動的預防與阻止。
2.正當防衛的定義: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損害的行為。
3.正當防衛的條件:
1)必須是對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
2)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
3)防衛的目的必須正當;
4)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實行;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必要限度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為,又不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4.防衛過當的定義: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5.防衛過當的法律責任: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6.緊急避險:就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他人人身或財產的行為。
7.緊急避險的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8.因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失的,如果險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為人採取的措施又無不當,則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補償,可以責令受益人適當補償。可見,緊急避險因具有合理性、正義性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關鍵在於要控制損害的程度。
(二)保安員許可權
1.對治安、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但無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扣的權力。
2.發生在公司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公司內。
4.出入公司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規定進行驗證、驗物,但無人身檢查權。
5.公司內進行安全防範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6.執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防衛過當。
7.非法攜帶槍支、彈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並報告安保部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10.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無權受理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
11.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公安機關或保安部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三)訊茂保安九不準
1.不準超越法定職權從事搜查他人住所、扣、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等行為。
2.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6.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七.常見問題的處理方法
1.保安員辨別盤查可疑人
1) 勤時要集中精力,注意觀察。
2) 觀察對方行為是否詭秘,是否藏有凶器。
3) 盤問時對方神色是否慌張,答話是否流利。
4) 檢查證件是否偽造,證件是否有疑點。
5) 衣著是否整潔、有無血跡、泥點,是否打赤腳,是否有傷。
6) 所攜帶的物品是否與身份相符。
7) 檢查對方時最好兩人以上,與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對方突然襲擊。
2.保安員執勤時與對方發生糾紛處理
1) 由於按規定執勤,對無理取鬧的,首先要保持冷靜。
2) 對方態度蠻橫、不講理的,執勤保安要剋制,避免和對方發生沖突、防止矛盾激化。
3) 耐心解釋,使對方明白不是在刁難,爭取對方理解。
4) 對方不聽勸阻,胡攪蠻纏,甚至惡言傷人或動手打人的,要及時通知上級,制止予盾激化,不得與對方打架,並將肇事者抓獲扭送公安機關。
3.對個人的攜帶物品出入管區的管理
1) 對員工、客戶及業務人員所攜帶的提包、箱、公司物品等物資,要求主動出示公司簽發的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 認真檢查物單是否相符,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相符後方予放行。
4.車輛出貨物資管理
1) 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求駕駛員自覺出示公司簽發的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
2) 認真檢查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物單相符,方可放行。
3) 對沒有公司出貨物資放行條或物單不符的個人或車輛,值班保安員應先登記其個人或駕駛員的有效證件。
4) 請個人或駕駛員回單位重新公司出貨物資放行條。
5.門窗被撬
1) 及時通知隊友和上級,對發案地點進行包圍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離。
2) 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及時向上級報告。
3) 對重大可疑被竊現場,對可疑人員可採取暗中監視或設法約束住,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6.糾紛處理
1) 上前勸止,並向上級報告。
2) 詳細詢問雙方,弄清情況,向雙方當事人詢問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經過,並了解在場其他人員,分清是非。
3) 認為矛盾不大,說服教育,疏導調解,如果矛盾較大,要報告上級。
7.勞資糾紛/上訪告狀/罷工的處理
1) 迅速報告上級領導。
2) 通知組織人員及時趕往現場制止,避免矛盾激化。
3) 了解事態原因,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勸散圍觀者。
8.對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馮入目標的處置辦法
1) 進行勸阻或攔阻,讓其離開保安目標區域。
2) 及時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由他們領回,或採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 如有危害保安目標或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時可將其強制送到工區。
9.台風暴雨、水浸的處理
Ⅰ)台風暴雨來臨之前
1) 關好窗戶,搬離放在陽台上的花盆、雜物。
2) 檢查各天台、樓頂、地面排水溝,發現堵塞,及時通知總務組、清潔工予以疏通。
3) 搬離或固定地面、天台、樓頂易被台風吹走的吹倒的物品。
4) 通知保安員備好雨具和移動燈具。
5) 手機處開機狀態。
Ⅱ)台風暴雨襲擊時
1) 通知所有保安員注意安全,巡邏保安員不要站在樓宇下;如需要戶外作業時戴好頭盔。
2) 提醒過往的員工注意安全,勿在戶外逗留。
3) 對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必要時用繩子拉開警戒線。
4) 嚴密監視,嚴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10.緊急避險的處理
1)緊急避險行為,是以損害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全與其相關的另一較大的合法權益。
2)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三項:
a保護合法權益;b現在面臨的危險;
c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施行緊急避險,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八. 消防安全知識
(一)消防
保安人員「一知、三能、三會」
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消防結合」;
三能是:「能檢查發現隱患,能宣傳防火知識,能撲救初起火災」。
三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維修保養器材及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自救,會報警。
義務消防隊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單位的消防法規制度,參加業務訓練演習。
2)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
3)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4)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撲救。
5)熟悉本崗位的設備(物質)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6)維護保養滅火器材和設備、設施。
7)及時報警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火場主消防員的作用
根據實際需要將義務消防隊分成若干小組配合公安消防隊:
1) 滅火組:義務消防核心力量,擔任協同公安作戰滅火,破拆撲打飛火等任務;
2) 搶救組:協同公安搶救人員,疏散重要物資。
3) 供水組:供水任務包括消防車供水,維護水帶等;
4) 後勤組:負責護理救治傷員,供應戰斗物資、器材和飲食等;
5) 警戒組:擔負安全警戒任務,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
(二)火險隱患
1)火險隱患:是指生產、生活過程中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2)電路火災最基本的原因是: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電火花和電弧。
3)日光燈起火:主要是鎮流器,如果散熱條件不好或與燈管配套不合理,其內部溫度逐漸增高,線圈絕緣溫度遭到破壞,造成區間短路,產生高溫或因接觸不良發生火花,造成周圍可燃物燃燒起火。
(三)燃燒的原理
1)燃燒的必要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
a.可燃物按物理狀態分為:氣體、液體、固體三種。
b.助燃劑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在分子結構中含有有氧元素、鹵素、無機酸根及過氧化物等。
2)著火源:明火、高溫物體、化學熱能、電熱能、機械熱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3)著火源溫度:火柴焰:500-600;機械火星:1200;煤爐火焰:1000;煙囪飛火:600;碳與水反應:600-700;氣體燈焰:1600-2100;酒精燈焰:1180;煤油燈焰:700-900;植物油燈焰:500-700;蠟燭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3000;汽車排氣管火星:600-800。
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甲級1.20小時,乙級0.9小時。
4)著火:可燃物質與空氣共存條件下,當達到某一溫度時與著火源接觸,即引起燃燒,並在火源離開後仍能繼續燃燒,這種持續燃燒叫著火。
5)燃氣:可燃物質開始持續燃燒所需的最低溫度,叫燃點或著火點。
(四)滅火器及滅火方法
1)滅火器
a.化學泡沫滅火器:這類滅火劑充裝是硫酸鋁和碳酸氫鈉水浴液,使用時,兩種水溶液混合引起化學反應而產生泡沫,並在具壓力下噴射滅火。
一般為6.9kg的手提式,或推式40、65、90。主要是油類火災撲救,6kg/40秒-6米;9kg/60秒;40kg/120秒。
b.二氧化碳:充裝的是液化的二氧化碳氣體,滅火時瓶中的二氧化碳與大氣接觸迅速化為二氧化碳氣體,從而減少空氣中的含氧量,將火窒息而撲滅。
該滅火器主要用於精密儀器、儀表、寫字樓、樓案館、初起電氣火災。3kg/8秒;5-7kg/9-12秒,距離1.5-2m..
c.乾粉滅火器
常用的有二種,即:BC,碳酸氫鈉乾粉;ABC磷酸銨鹽乾粉。該滅火器主要用於初起電氣火災、可燃氣體、可燃液體,及固體火災等。2kg/8秒,4kg/9秒,35kg/20秒。
2)火的燃燒階段:初起、發展、猛烈、熄滅。
3)滅火方法
a.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到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溫度隆至燃點以下。最好的冷卻法(劑)是水。
b.隔離法:是半燃燒物與可燃物隔離或疏散。主要是固體,液體及氣體。
c.窒息法:是採取適措施,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或用惰性氣體稀釋空氣中的含氧量,使燃燒物質缺乏或缺絕氧氣而息滅。如濕棉被,濕麻袋,石棉被,砂土,泡沫,水蒸氣,二氧化碳,鎬蓋滅火法等。
b.抑製法: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中止鏈反應而使燃燒停止。如1211,1301等鹵休燒系列。注意的是,一是要有足夠的量進入燃燒區域,同時還必須有足夠的冷卻降溫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要求:a)及時報警,組織撲救;b)集中滅火力量,控制火勢蔓延。c)消滅飛火(下風一定要防範);d)疏散物資,建立空間地帶;e)注意安全(滅火人員);f)積極搶救被困人員。
5)原則:a)先控制後消滅;b)救人重於救火;c)先重點後一般。
6).使用乾粉或1211滅火器撲救帶電火災應保持一定距離。
25.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甲級1.20小時,乙級0.9小時。
(五)疏散自救方法
1)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自己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物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瞭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火場。
2) 保持鎮靜,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護,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跑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 不入險地,不貪財物:不要因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 簡易防護,掩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濕毛巾或濕毯子匍匐搞撤離。
5) 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盡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台、窗檯、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滑下樓脫險。
6) 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濕布條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 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周圍困時盡量在陽台、窗口(白天在窗口可用鮮艷的衣物晃動,是上可手電筒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生聲音求教。
8) 火已及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不效。
9) 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每層起火後可迅速利用身邊繩索、床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濕後,從窗戶或陽台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准備好逃生氣墊或四層以下才考慮採取這一方式。還應注意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雨傘跳下。
(六)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1)崗位值班、倉管及其相關人員發現火警、火災的處理
發現火警,聽到警鈴或發現樓層、煙霧時:
a)及時通知工區處,部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確認;
b)利用周圍的消防器材,配合度消防員將火源撲滅。
發現火災:看到樓層著火或有火焰竄出窗外時:
a)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報警時應講清著火的具體樓層、門牌號碼、有無重大危險源、什麼物質著火、報警人姓名及其報警電話號碼),同時通知公司領導並安排相關人員去路口接消防車;
b)利用身邊的消防應急器材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c)做好火場安全秩序維護,保護好火災現場。
2)發現停放車輛著火
a)及時用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石棉毯將著火車輛火源撲滅。
b)向領導匯報,並通知車主前往相關部門處理。
c)發現車輛漏油或油箱著火及時用沙土或乾粉、泡沫滅火器將火源撲滅,並迅速撤離現場,同時遠距離現場監控。
3).值班人員火災、火警處理
a)值班人員在發現火警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保安員或領導)趕到現場(報警點)確認,如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排除;
b)如發現明火應立即用樓層的的消防設施器材將初起火源撲滅,並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情況。
4)火災事故處理
a)當火災得到確認並迅速蔓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打119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公司領導,並安排專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車;
b)與此同時通知值班電工切斷著火層、電源、氣源將電梯迫降至首層,開啟消防泵和應急發電機,啟動排煙系統,確保消防給水正常。
謝崗保安公司
2011年4月13日
⑨ 軍人外出戴帽問題。
第六章 軍容風紀
第一節 著裝
第六十九條 軍人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軍容嚴整。著制式軍服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佩帶帽徽、肩章、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見附錄七)。
(二)男軍人大檐帽、作訓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軍人大檐帽作訓帽稍向後傾。絨(皮)帽護腦下緣距眉男軍人一指(約一點五厘米),女軍人三指(約四點五厘米)。無檐軟帽稍向後傾。水兵帽稍向右傾,帽牆下緣距右眉一指,距左眉兩指。大檐帽飾帶應並攏,並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風帶不用時應拉緊並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緊帶不使用時,不得露於帽外。不準戴便帽。
(三)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冬夏季服裝和毛、布料服裝不得混穿。內衣下擺不得外露。軍官著禮服、夏常服時,必須內著制式襯衫,系制式領帶。士兵著夏常服時,必須內著制式襯衫。作訓服(工作服)只限於作戰、訓紅、施工、體力勞動時穿。
(四)不得在軍服外罩便服,不準圍圍巾。
(五)通常應著制式軍鞋。著便鞋(含涼鞋)時,只准穿黑、灰棕色鞋(女軍人還可著淺涼鞋),鞋跟高度男軍人不超過三厘米,女軍人不超過四厘米。除工作需要,不準著拖鞋。
(六)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城市駐軍由衛戍(警備)勤務工作領導機構或軍區指定負責維護軍容風紀的單位統一規定,其他的由師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七)參加集會、檢(校)閱和外事活動時的著裝,按主管(主辦)單位規定執行。
(八)參加值勤、操課、檢(校)閱或攜帶武器、戰斗裝具時,要扎腰帶,其他場合和時機可不扎腰帶。特殊情況需扎腰帶時,由團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第七十條 擔負施工、生產、營建等任務的部隊(分隊),和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軍人,工作時間應著工作服或便服。
第七十一條 軍官、士官和學員非因公外出,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應著便服。士兵探家期間可著便服。乘公共車輛或騎自行車上下班的軍官,往返途中可著便服。
第七十二條 軍服、服飾不準變賣,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軍人。軍人轉業退伍時,帽徽、肩章和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一律上交。
第二節 儀容
第七十三條 頭發要整潔。男軍人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和胡須,蓄發不得露於帽外,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一點五厘米。女軍人發辮不得過肩,女士兵不準燙發。師以上首長可在規定的發型(男女軍人參照發型見附錄十)內決定所屬人員蓄一種或幾種發型。
第七十四條 著軍服時,不準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飾物,不得描眉、塗口紅、擦胭脂、染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準戴有色眼鏡。軍人不準紋身。
第七十五條 只准佩帶國家和軍隊統一頒發的勛章、獎章、證章、紀念章和院校徽章,不準佩帶其他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