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衣怎麼樣能退貨
Ⅰ 內衣內褲退換貨規定
法律分析:1、法律沒有禁止不能退換內褲,只要是存在質量問題還是可以退換的。2、因內褲貼身穿著,如果說是試用過,因為大小不合適,再去退換就略顯不妥了。商店如果從衛生防病角度考慮不給予退換,也是應該可以理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有權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也有邊界,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商品、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交付的報紙、期刊等商品不再無條件退貨之列。除了列舉除外的4種商品外,無法退貨的還包括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
Ⅱ 網上買內衣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支持退換!但是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可以退換,或者沒有拆封痕跡原裝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網路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Ⅲ 內衣退換貨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看你買的內衣是否出了質量問題,如果是出了質量問題,就可找商家退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Ⅳ 內衣退換貨規定
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進一步規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換貨工作,正確處理顧客投訴,特做出如下管理規定:
第一條 商品退換貨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條 商品退換貨是商品銷售的繼續,我們必須堅持購物自願、退貨自由的原則,最大限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條 因商品質量原因或顧客喜好發生變化要求退換貨的,商場本著「三傾斜」原則,即:制度向顧客傾斜、意識向顧客傾斜、利益向顧客傾斜;可換可不換的,以換為主,可換可退的,以退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為主。
第四條 在規定的退換范圍內,以及在商品質量「三包」期內出現的商品質量問題,對各櫃組或供應商拒不執行的,先由樓層管理人員與廠家協商解決,對廠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訴中心最終裁決強制執行。
第五條 消費者需要調換貨的,或者在規定日期內顧客要求退貨的,可由櫃組、樓層解決。
第六條 因商品質量問題要求退貨的,先由櫃組樓層解決。如有爭議時,由投訴中心調查核實後並註明原因,按相關規定履行退貨手續。
第七條 退貨時,如顧客曾領取了禮券、贈券、禮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則應到總服務台退還禮券、贈券和禮品,收銀員認真審核無誤後,再按消費者購買時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條 對於來商場投訴的消費者,各樓層管理人員及營業員必須主動熱情接待,並填寫投訴登記表,做出處理意見。如果顧客對樓層的處理結果有異議時,樓層管理人員將其處理結果隨顧客一起向中心進行投訴,中心接待人員調查核實,並予以最終裁決。
第九條 對於不屬於質量問題,只是由於消費者需求變化而提出退換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質、原樣、吊牌標識齊全、不臟、不殘、不損、不影響再次銷售,夏季服裝7日內均可退換;春、秋、冬季服裝15日內均可退換;對於外地的顧客,憑有效證件退換貨日期可延至一個月。沒有開封的化妝品7日內均可退換。
第十條 各種鞋類商品三包期限為:皮鞋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膠鞋、運動鞋、童鞋為30天。其具體實施方法按《陝西省鞋類產品質量三包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消費者購買了認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關人員無法認定時,消費者可去省、市質量監督部門鑒定,確屬質量問題的商品,供應商應承擔鑒定費和顧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費用,並給予退換。如無質量問題的,一切費用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退換商品遇調價情況做如下處理:在15日以內,如遇漲價、降價情況,應按原購物價格退款;超過15日,如遇降價,按降價後價格退換,如遇漲價,按原價格退換。
第十三條 無機制小票和銷售小票顧客留存聯的,不予退換貨。
第十四條 因消費者使用、洗滌、保養不當而導致出現的問題的商品,不予退換貨。
第十五條 開封使用過的化妝品、內衣褲、名貴珠寶、名貴手錶、高檔裘皮、裁剪改型過的服裝以及標明是(特價商品)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原因的除外)等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的,不予退換。
第十六條 單價在2000元以上商品售出後,無質量問題(質量問題需有質量檢測報告),不予退貨。
第十七條 同一品牌的商品,如本商場價格高於其它同檔次商場而被消費者投訴的,應同意換貨、退貨或返還顧客的商品差價款。同時商場將對櫃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八條 因物價標簽誤導消費,引起消費者投訴的,應予以退換貨,並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因營業員商品知識不足,有意或無意地誤導消費者而引起的商品退換貨,經查實後,責任全部由營業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對投訴接待中心已確認投訴商品為質量問題的,但櫃組和樓層不予配合為顧客辦理退換貨手續:
(1)投訴中心有權強制執行,先行退貨,並給予專櫃500元、當班管理 人員100元、營業員50元罰款處理。
(2)如確有質量問題存在,而專櫃或樓層還執意索取「檢驗報告」的工作推諉現象,顧客所購商品一經檢驗出現「不合格」結論的,公司將先行為顧客辦理各項手續外,同時給予專櫃1000元、當班管理人員200元、營業員100元罰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在退換貨過程中,由於有關人員服務態度不當,而導致工作人員被顧客投訴到有關行政部門而被媒體曝光的,給予相關責任人200元—1000元處罰。
第二十二條 在辦理商品退換貨過程中,對於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而忍辱負重的人員,公司將給予委屈獎50元—300元。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公司和供應商雙方共同遵守,投訴中心以「商品退換處理單」的形式進行退換貨的最終裁決。對於裁決結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任何理由推諉和拒絕,必須在接到「處理單」後無條件地遵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漢中海星星光百貨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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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內衣內褲退換貨規定
法律分析:內褲屬於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內褲這類商品屬於一經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一旦試用後,其本身「衛生、整潔」的價值將會貶損,沒有消費者願意購買。
法律依據:《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第七條 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1、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Ⅵ 在內衣店買的內衣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 開封使用過的化妝品、內衣褲、名貴珠寶、名貴手錶、高檔裘皮、裁剪改型過的服裝以及標明是(特價商品)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原因的除外)等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的,不予退換。 如果不屬於上述情況,可以退還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消費者協會進一步稱,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保證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是消費者定做的;二是鮮活易腐的;三是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報紙、期刊。此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也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第二十八條 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
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